11月17日,金边市法院判处一名男子无期徒刑,因为他涉嫌强奸未遂并谋杀一名 10 岁男童。
被告为 30 岁的菲亚,来自金边,受害者是他的外甥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 205 条,菲亚被控“谋杀并强奸未遂”。
萨梅迪法官说,菲亚于 5 月 6 日在铁桥头区被捕。
在昨天的审判中,菲亚承认在男孩拒绝与他发生关系时,他残忍的杀死了这个男孩。他还承认更喜欢与男性发生性关系。
菲亚告诉法庭,事发前一周,他被受害者的父亲——他的大姐夫责骂,说他懒惰,没有工作,看不起他。
为了报仇,3 月 31 日,他骑着摩托车把受害人带到村外池塘附近的一个安静的地方,说服受害人和他一起洗澡并脱掉受害人的衣服。然后他试图强奸受害人。受害人激烈反抗拒绝,菲亚于是用拳头打他,并折断了一根大树枝,击中了受害人的头部。然后他用树枝刺穿受害人的躯干,导致他立即死亡。
之后,他逃离了现场。同一天,他假装帮助受害人的父母寻找受害人。
直到受害人的父母向警方报案孩子失踪,他们才发现菲亚与此案有关。因为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了他的参与。
5月2日,一名村民发现了男孩的尸体。
来源:高棉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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